世龙实业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weijier 2024-03-13 36 view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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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12日晚间,世龙实业(***)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3001号)。2024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处罚字〔2024〕1号)。

  根据***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世龙实业涉及的违规为: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世龙实业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其中: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66,854,566.9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02%,虚增营业成本161,122,864.90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65%,导致虚增利润总额5,731,702.04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09%;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46,753,276.18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收入的9.34%,虚增营业成本134,969,145.23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成本的8.73%,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784,130.95元,占世龙实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62%。上述情形导致世龙实业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记载。

  业绩方面,此前世龙实业在2024年1月31日发布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全年归属净利润盈利1600万元至2400万元,同比上年减86.68%至91.12%。世龙实业表示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幅度较大、非经常性损益等。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世龙实业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9日之间买入世龙实业,且在2023年5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世龙实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世龙实业***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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